刑事罪名

CRIMINAL CHARGES

武装叛乱、暴乱罪
详细内容:

第一百零四条 组织、策划、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,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,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对积极参加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对其他参加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
策动、胁迫、勾引、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、武装部队人员、人民警察、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
  上一篇煽动分裂国家罪
  下一篇颠覆国家政权罪

保存图片,微信识别二维码

微信号:13451777757

(点击微信号复制,添加好友)

  打开微信